當前位置:首頁>政策法規
政策法規
河南省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河南有色金屬網站 www.86660029.com 時間:2019-10-31 15:09 來源:

 

近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河南省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為認真貫徹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扎實做好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立足于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優化,加快推進工業企業深度治理,深入開展 “散煤”、“散塵”、“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持續加大移動源污染監管力度,夯實減排措施,細化減排清單,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強化基礎能力建設,完善經濟環保政策,推動綠色發展,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確保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工作目標
 

(一)秋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全省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1.9%以上,重污染天數減少2天。


 

(二)2020年第一季度改善目標。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省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1.1%以上。


 

各省轄市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見附件。

三、主要任務
 

(一)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立足我省產業發展實際,加強政策支持引導,大力壓減過剩和低效產能,重點推進行業布局調整,切實減少結構性污染對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


 

1. 推進產業結構調整。


 

各省轄市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推進工業結構調整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8〕73號)和本地已出臺的煤電、鋼鐵、建材、焦化、化工等行業產業結構調整、高質量發展等方案要求,加快產業結構調整進度。


 

2019年年底前,煤電行業,全省力爭完成160萬千瓦落后煤電機組關停任務;焦化行業,安陽市、濟源市、洛陽市、平頂山市、許昌市等城市列入淘汰清單的企業,減少煤炭消費60%;化工行業,鄭州市、開封市、洛陽市、安陽市、鶴壁市、新鄉市、焦作市、漯河市、三門峽市、南陽市、駐馬店市、周口市等城市列入淘汰清單的企業,減少煤炭消費60%;有色行業,鄭州市、洛陽市、平頂山市、安陽市、焦作市、三門峽市、新鄉市等城市列入淘汰清單的企業,減少碳素產量50%。達不到煤炭消費量或產能削減任務的實施停產。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配合, 各地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地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 推進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各省轄市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城市建成區內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的指導意見》(豫政辦〔2018〕79號)要求,在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搬遷改造方案、搬遷改造企業清單和企業搬遷改造進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各有關省轄市對搬遷改造企業清單重新核實確認,一經確認,不得變更調整,企業清單經市政府領導簽字同意后蓋章,于2019年10月底前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2019年12月底前力爭完成25家搬遷改造任務。(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省政府國資委、稅務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配合)


 

3. 開展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2019年10月底前,鄭州市針對耐火材料、碳素等產業集群,安陽市針對鑄造、陶瓷等產業集群,濮陽市、開封市針對化工產業集群,許昌市針對鑄造、有色金屬再生等產業集群,漯河市針對現代家居產業集群,平頂山市針對煤炭洗選、化工等產業集群,焦作市針對制革、煤炭洗選、塑料制品等產業集群,新鄉市針對家具、冶煉等產業集群,制定綜合整治方案,建設清潔化產業集群。產業集群升級改造要明確產業發展定位,確定發展規模及結構,按照早退出、早受益的原則,率先淘汰退出一批;支持做優做強,支持兼并重組,優化整合一批;加大經濟、財稅、環保等政策支持,正向引導激勵標桿建設一批;統一標準,嚴格約束,改造提升一批。(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配合)


 

4. 加強排污許可管理。按照《關于開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試點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19〕290號)和《河南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工作實施細則》要求,針對24個重點行業排污單位,列出固定污染源管理清單,排查無證單位,分類處置,2019年11月20日前完成清理整頓工作,做到排污許可證應發盡發。加大依證監管和執法處罰力度,清理無證排污單位,依法依規責令停產停業;對未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嚴厲查處無證排污行為;對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督促企業按證排污。


 

2019年12月底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要求,完成人造板、家具等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二)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將嚴控電煤消費增量和削減非電煤炭消費總量作為主要抓手,增強清潔能源供應保障能力,加快供熱基礎設施建設,促進能源結構調整。


 

5. 完成煤炭消費總量管控任務。2019年全省煤炭消費總量同比下降5%左右,消費總量控制在2.1億噸左右;鄭州市(含鞏義)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2337萬噸以內。開封市、濮陽市、南陽市、濟源市等非電行業規模以上企業煤炭消費量超時序目標進度要求的紅色預警城市,要加強重點耗煤企業管控,強化減煤措施,確保完成年度任務。持續加強統調公用燃煤機組入爐煤熱值管控,降低發電煤耗。未完成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的省轄市實施耗煤項目能評限批(民生項目除外)。(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統計局、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配合)


 

6. 增強清潔能源供應保障能力。加快天然氣儲氣設施建設,2019年年底前天然氣資源供應能力力爭達到135億立方米。新增天然氣量優先用于城鎮居民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采暖季期間,要重點保障民生用氣。加強電網建設,全省完成電網投資400億以上,完成3000個行政村以上的電網改造。發展非化石能源,2019年年底前全省新增風電裝機能力130萬千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8.5%左右。加大外電入豫規模,2019年年底前實現外電入豫500億千瓦時。(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電力公司配合)


 

7. 加快供熱基礎設施建設。各省轄市加快供熱管網、熱交換站建設,擴大供熱面積,提高集中供熱普及率。2019年10月底前,有省定目標任務的16個省轄市共新增集中供熱面積 3474萬平方米,新建、改造管網總長度 315公里,新建、改造換熱站約234 座。鄭州市、安陽市、焦作市、濮陽市集中供熱普及率分別達到 90%以上,新鄉市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 85%以上,洛陽市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 80%以上;開封市、鶴壁市、三門峽市集中供熱普及率分別達到70%以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配合)


 

8. 推進工業燃煤設施拆改。


 

依法依規加大燃煤小鍋爐(含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淘汰力度,加快推進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機組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燃煤鍋爐和落后燃煤小火電關停整合。2019年10月底前,全省完成35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見附件2)拆除或清潔能源改造,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對于承擔民生任務且暫不具備替代條件的35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應進行超低排放改造,并安裝大氣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全省基本淘汰陶瓷、日用玻璃、玻璃纖維、耐火材料、獨立軋鋼等行業煤氣發生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加快淘汰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2019年10月底前全面排查建立淘汰清單,12月底前淘汰完畢。各地加快烤煙、食用菌等農業大棚、畜禽舍燃煤設施改造或淘汰。(省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市場監管局配合)


 

(三)積極調整運輸結構。結合我省實際,大力實施鐵路專用線建設,加快推進“公轉鐵”,不斷提高鐵路運輸量,持續推進老舊車輛淘汰,進一步優化交通運輸結構。


 

9. 加快推進“公轉鐵”。


 

2019年10月底前,對既有525條鐵路專用線使用情況進行摸排,根據各地貨物運輸特征和企業自身情況,因地制宜,制定鐵路專用線運量提升專項方案。對用車、用能大戶,建立多方認可的重點企業管控名錄,明確地方重點企業“公轉鐵”任務目標,并與之簽訂貨運增量目標責任書,推動各企業落實“公轉鐵”目標任務。擁有鐵路專用線的大型工礦企業和新建物流園區,煤炭、焦炭、鐵礦石等大宗貨物鐵路運輸比例原則上達到80%以上。2020年底前,全省鐵路貨運完成6090萬噸的增量任務。(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生態環境廳、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武漢局集團有限公司配合)


 

10. 加快推進鐵路專用線建設。


 

各省轄市加快在建26條重點鐵路專用線項目(見附件3)建設進度,確保完成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9〕4號)明確的三年新增15條鐵路專用線的目標任務。對工程未如期開工、進度滯后、未如期完工的項目,2019年10月底前制定整改方案,對涉及規劃調整、項目變更、企業搬遷退出等因素不再建設的,各地應提出變更申請,按程序上報有關部門同意。


 

2019年10月底前,各省轄市要對年貨運量150萬噸及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和新建物流園區鐵路專用線建設情況、企業環評批復要求建設鐵路專用線落實情況進一步摸排,對前期排查的65個沒有按照環評要求建設鐵路專用線的項目(見附件4),要求制定建設方案和工程進度表,明確時間節點和任務要求,對未按環評要求建設鐵路專用線的項目,重污染天氣管控期間,停止物料運輸(涉及民生的除外)。


 

(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政府國資委、交通運輸廳、自然資源廳、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武漢局集團有限公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1. 加快推進老舊車輛淘汰。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營運柴油貨車、采用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各地應統籌考慮老舊柴油貨車淘汰任務,2019年10月底前,建立淘汰任務清單;12月底前,淘汰數量達到任務量的40%以上。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將全省老舊車信息錄入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系統數據庫,禁止其駛入高速公路和國省干線。各地要加強對“油改氣”和采用稀薄燃燒技術車輛定期檢驗監管,監督“油改氣”車輛在定期檢驗時進行雙燃料檢測。(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配合)


 

12. 持續推進成品油市場專項整治。


 

2019年10月底前,各地要以物流基地、貨運車輛停車場和休息區、油品運輸車、施工工地等為重點,集中打擊和清理取締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車,對不達標的油品追蹤溯源,查處劣質油品存儲銷售集散地和生產加工企業,對有關涉案人員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洛陽市、濮陽市應對成品油生產加工企業開展全面排查,從源頭杜絕假劣油品。推進“以票控稅,以稅控源”,提升源頭治理能力,推廣應用“加油站涉稅數據管理”信息平臺,依法查處偷漏稅等違法行為。加強成品油批發零售企業環保檢查,對證照不齊的加油站點以及油氣回收裝置和地下油罐防滲改造未達標的加油站點,實施停業整改。


 

2019年10月底前,各地開展企業自備油庫專項執法檢查,對大型工業企業、公交車場站、機場和鐵路貨場自備油庫油品質量進行監督抽測,嚴禁儲存和使用非標油,依法依規關停并妥善拆除不符合要求的自備油罐及裝置(設施)。


 

(省商務廳、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廳、公安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應急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配合)


 

(四)強力推進“三散”污染治理。分類對“散亂污”企業實施整治,實現“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持續開展散煤取暖改造,全面完成200萬戶“雙替代(電代煤、氣代煤)”改造任務;實施城市清潔行動,全面提升散塵污染防治水平。


 

13. 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嚴格落實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加快推進“雙替代”供暖實施方案等4個方案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9〕103號)要求,分門別類對“散亂污”企業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對于提升改造類企業,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對標先進企業實施深度治理,由相關部門會審簽字后方可投入運行。要求所有企業掛牌生產、開門生產。進一步夯實網格化管理,落實鄉鎮街道屬地管理責任,以農村、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等為重點,強化多部門聯動,堅決打擊遏制“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異地轉移等反彈現象。創新監管方式,充分運用電量監控、無人機等技術,扎實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及監管工作。(省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公安廳、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局、電力公司配合)


 

14. 加快推進“雙替代”改造。按照先點后面、先城后鄉、先北后南的改造原則,在保證溫暖過冬的前提下,2019年采暖季前,全省完成“雙替代”供暖200萬戶(見附件5),其中,“電代煤”供暖180萬戶,“氣代煤”供暖20萬戶。鄭州、開封、新鄉、鶴壁等第一批國家清潔取暖試點城市平原地區實現散煤(含潔凈型煤)“清零”。“煤改電”要以可持續和取暖效果受群眾歡迎的技術為主,積極推廣集中式電取暖、蓄熱式電暖器、空氣源熱泵等清潔取暖方式。各地加強配套電網改造升級,提升電力供應保障能力。(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安廳、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局、電力公司配合)


 

15. 持續開展散煤污染專項整治。2019年12月底前,組織開展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五級燃煤散燒治理專項檢查行動,強化監督管理,嚴防散煤復燒。對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地方人民政府應依法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的地區,按照“一定三化”(定點供應,堅持標準化生產、落實網格化責任、實行法制化管控)推進潔凈型煤監管工作,加大潔凈型煤抽檢頻次,依法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潔凈型煤行為,確保潔凈型煤質量符合國家、地方標準要求。(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安廳、農業農村廳配合)


 

16. 全面提升“散塵”污染治理水平。


 

加強揚塵控制。嚴格落實施工工地“六個百分之百”、開復工驗收、“三員”管理、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等制度,推動揚塵污染防治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信用體系建設。以實施城鄉結合部、背街小巷、城市設施等3項整治行動為抓手,持續開展城市清潔行動??h級以上城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9噸/月·平方公里。鄭州市、安陽市、濟源市、焦作市、洛陽市加大揚塵綜合治理力度,濮陽市、新鄉市、南陽市采取措施遏制顆粒物反彈勢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應急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水利廳、供銷社、愛衛辦、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局配合)


 

減少農業面源污染。加強秋收農機作業指導,有效抑制農機作業粉塵排放。建立全覆蓋網格化監管體系,自2019 年10月起,開展秋收階段秸稈禁燒專項巡查,嚴控秸稈和垃圾露天焚燒行為。重污染天氣期間,要派人駐村駐點,加強秸稈焚燒、燒荒、燒垃圾等監督管理。(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安廳、財政廳、氣象局配合)


 

推進餐飲油煙治理。2019年年底前,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餐飲服務單位油煙凈化設施安裝率達到80%以上。大力推進餐飲油煙在線監控平臺建設,提高餐飲油煙治理監管水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配合)


 

嚴格落實煙花爆竹限放管理規定。各地應依據當地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規定,加強生產、運輸、銷售等源頭管控,規范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管理,落實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要求。(省應急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供銷社分工負責)


 

(五)全面實施工業企業深度治理。嚴格按照河南省工業大氣污染防治6個專項方案要求,全面實施非電行業、工業爐窯、鍋爐、揮發性有機物、鑄造行業、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持續減少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對于完成提標改造的企業,各地嚴格進行核查評估,確保治理效果。列入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淘汰、搬遷的企業,可不再實施深度提標治理。對于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務且未按照要求停產治理的企業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措施。


 

17. 深化非電行業提標治理。各地逐一建立尚未完成非電行業治理任務的企業清單,定期進行調度,加強督促指導,確保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深度治理任務,全面實現達標排放。2019年11月15日起,治理工程未開工或任務進度未過半的工業企業,實施停產治理;2020年1月1日起,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工業企業,實施停產治理。


 

2019年10月底前出臺《河南省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方案》,全面實施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治理和大宗物料產品清潔運輸。各地要增強服務意識,加強對企業的指導和幫扶,協調組織相關資源,為企業超低排放改造提供有利條件。企業經評估確認全面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稅收、差別化電價等激勵政策。(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


 

18. 深化鑄造行業污染治理。2019年10月底前,全省鑄造企業完成深度治理,實現“一達標、兩密閉、三到位”。11月1日起,未完成治理任務的鑄造企業,實施停產治理。任務較重的許昌市、安陽市、新鄉市,應采取措施,倒排工期,確保按期完成。(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


 

各地要嚴格把好鑄造建設項目源頭關口,嚴禁全省范圍內新增鑄造產能,對確有必要新建或改造升級的高端鑄造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實施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配合)


 

19. 深化工業爐窯煙氣深度治理。2019年12月底前,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則,分類實施提升整治,完成工業爐窯深度治理任務,實現達標排放。2019年11月15日起,治理工程未開工或任務進度未過半的工業企業,實施停產治理;2020年1月1日起,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工業企業,實施停產治理。任務較重的許昌市、鄭州市、信陽市應采取措施,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加快治理進度,確保按期完成。(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


 

20. 全面完成鍋爐提標治理。2019年10月底前,各省轄市和縣(市)建成區內4蒸噸及以上的燃氣鍋爐、燃油(含醇基燃料)鍋爐、城市建成區內生物質鍋爐(含生物質電廠)完成提標改造任務。對逾期未能實現達標排放的鍋爐,要依法責令停產整治,嚴厲打擊大氣環境違法行為。對穩定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電廠,不得強制要求治理“白色煙羽”。(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


 

21. 開展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2019年10月底前,全省工業企業完成物料運輸、生產工藝、堆場環節的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實現“五到位、一密閉”。對無組織排放達不到要求的企業,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予以處罰,并責令停產整改。任務較重的許昌市、鄭州市、南陽市應采取措施,加快治理進度,確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


 

22. 深入推進VOCs綜合治理。


 

大力推進源頭替代。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低VOCs含量涂料產品的技術要求,各地要大力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在技術成熟的家具、集裝箱、整車生產、船舶制造、機械設備制造、汽修、印刷等行業,全面推進企業實施源頭替代。


 

強化無組織排放管控。全面加強含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VOCs管控。按照“應收盡收、分質收集”的原則,顯著提高廢氣收集率。密封點數量大于等于2000個的,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采用全密閉集氣罩或密閉空間的,除行業有特殊要求外,應保持微負壓狀態,并根據相關規范合理設置通風量。采用局部集氣罩的,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應不低于0.3米/秒,有行業要求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開展專項執法檢查。2019年10月底前,各地開展一輪VOCs治理專項執法檢查,將有機溶劑使用量較大的,存在敞開式作業的,末端治理僅使用一次活性炭吸附、水或水溶液噴淋吸收、等離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術的企業作為重點,現場檢查設施運行、原輔材料消耗、危險廢物處置等情況,查閱運行記錄、購置發票、危廢處置聯單等臺賬,對設施不正常運行、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納入季節性生產調控清單,依法依規實施停產治理。


 

(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


 

(六)大力做好移動源污染控制。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嚴厲查處機動車超標排放行為,嚴格落實黑名單及信用懲戒制度,控制移動源污染物排放總量。


 

23. 加大路檢路查力度。各級政府要統籌組織協調,以公安檢查站、公路超限檢測站為依托,組織做好柴油貨車路檢路查工作,切實解決駐站檢測執法人員的住宿、飲食、車輛、補助等實際問題,確保具備現場檢測、執法的基本條件。秋冬季期間,每個站點日抽檢柴油貨車數量不得低于50輛,全省完成路檢路查抽測任務150萬輛次以上。(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配合)


 

24. 強化入戶監督抽測。各省轄市督促指導重點用車大戶和物流運輸企業,建立完善車輛維護、燃料和車用尿素添加使用臺賬,定期向生態環境部門報送電子臺賬檔案。組織對物流園、工業園、貨物集散地、公交場站等車輛停放集中的重點場所,以及物流貨運、工礦企業、長途客運、環衛、郵政、旅游、維修等重點單位,按“雙隨機”模式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監督抽測,做到檢查全覆蓋。秋冬季期間,入戶檢查、路檢路查、遙感監測抽檢比例應不低于當地注冊柴油車數量的80%。(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配合)


 

25. 嚴厲查處機動車超標排放行為。實施生態環境、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建立超標柴油車及所屬企業黑名單和信用懲戒制度,2019年10月底前,各地要將頻繁超標車輛納入黑名單并動態更新;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將路檢路查、入戶檢查、遙感監測查處的超標車輛信息,通過國家機動車超標排放數據平臺及時上報,并實現和公安、交通運輸部門信息共享;公安部門負責將未在規定期限內復檢合格并解除黑名單鎖定狀態的車輛,納入緝查布控及道路監控系統進行查處;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將未在規定期限內復檢合格并解除黑名單鎖定狀態的車輛,納入高速路網收費系統進行查處。(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配合)


 

26. 加強重污染天氣期間柴油貨車管控。橙色及以上預警期間,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礦山(含煤礦)、洗煤廠、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次)的單位應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奋囕v以及完成深度治理且穩定達標排放的車輛等除外)。2019年10月底前,各地生態環境部門督促重點企業完成運輸車輛管控門禁和視頻監控系統建設,監控數據至少保存一年以上。(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


 

27. 加強非道路移動源污染防治。


 

2019年10月底前,全省范圍內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編碼登記及信息聯網工作,包括車(機)信息采集錄入、尾氣檢測、分類環保標志核發、電子標簽核發、號牌核發、北斗定位系統安裝等工作,建立全省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庫。


 

2019年11月1日起,全省范圍內實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標識管理和“電子執法”,未履行申報登記、張貼環保標識、核發號牌等環保手續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施工工地建設單位、工業企業和工業園區內不得租賃和使用。加大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執法監管力度。各地要建立生態環境、建設、港務、民航、鐵路等部門聯合執法機制,秋冬季期間每月抽查率不低于10%,對違規進入高排放控制區或冒黑煙等超標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依法實施處罰,消除冒黑煙現象。


 


 

(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自然資源廳配合)


 

(七)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進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細化減排清單,加強應急聯動,嚴格執法監管,確保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取得實效。

28. 夯實應急減排措施。2019年10月底前,各地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摸清涉氣企業和工序,做到減排措施全覆蓋。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確保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顆粒物(PM)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主要污染物在Ⅲ級、Ⅱ級、Ⅰ級預警級別減排比例分別達到全社會排放量10%、20%和30%以上。各地可根據本地污染物排放構成,調整SO2和NOx減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應低于上述總體要求。


 

29. 細化“一廠一策”實施方案。2019年10月底前,各地督促指導納入減排清單的工業企業制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明確企業基本情況、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涉氣產排污環節及污染物排放情況(含重型運輸車輛及非道路移動機械),并載明不同級別預警下的應急減排措施,明確具體停產的生產線、工藝環節和各類減排措施的關鍵性指標(如天然氣用量、用電量等)、應急準備時間,細化具體減排工序責任人及聯系方式等,做到“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其中,對于簡易工序或重污染預警期間實施全廠、整條生產線停產和輪流停產的工業企業,可只制定“公示牌”。


 

30. 實施季節性生產調控。各省轄市應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對污染較重、排放較大、區域產能過剩的行業,以及重污染應急管控期間生產工序不可中斷或短時間內難以完成停產的行業,通過預先調整生產計劃,落實應急減排措施,也可采取輪流停產、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產負荷等措施實施季節性生產調控。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未完成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任務的企業,采取停產措施或最嚴級別限產措施。對于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運轉或涉及國家戰略性產業的工業企業和重大工程項目,需納入保障類的,應當嚴格審核報備。如保障類企業超出允許生產經營范圍、保障類工程未做到綠色施工相關要求的,一經發現,要立即移出保障清單。


 

31. 加大執法檢查力度。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期間,各地充分運用自動監控、無人機、電力數據等高效監偵手段,通過開展專項行動、交叉檢查、明查暗訪等方式,強化監督執法檢查,對超標排放、弄虛作假、未落實管控要求的企業,依法責令停止生產,除予以嚴厲的經濟處罰外,要依法追究企業法人法律責任。(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氣象局配合)


 

(八)不斷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加強環境空氣質量網絡監測、煙氣在線監控、用電量監控等自動監控體系建設,強化執法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環境監督管理能力。


 

32. 制定地方環境保護標準。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河南省《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涂裝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印刷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水泥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煉焦化學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6個標準制定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訂。(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配合)


 

33. 加大空氣質量監測網絡覆蓋。2019年10月起,省生態環境廳每月10日前審核上月各區縣環境空氣質量日報數據,并報送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洛陽市、三門峽市完成已建顆粒物組分監測站點聯網工作,加快光化學監測網建設及聯網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完成高新區、重點工業園區、機場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建設。2020年1月起,省生態環境廳對高新區、重點工業園區等環境空氣質量進行排名。(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財政廳配合)


 

34. 強化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


 

2019年9月30日前,全省完成廢氣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設施(含加裝氨逃逸分析儀)建設聯網;電力、鋼鐵、水泥、焦化、陶瓷、玻璃、磚瓦窯等行業完成無組織排放監測試點工作,建立市級數據平臺并和省平臺互聯。


 

12月31日前,全省石油煉制、石油化學、包裝印刷、工業涂裝和化工五大行業中列入各省轄市年度VOCs在線監控建設安裝計劃的企業,按照有關技術規范及法規要求,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并與環境主管部門聯網,同時保證自動監控設施正常穩定運行。


 

12月31日前,各省轄市應將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以及涉沖天爐、玻璃熔窯、以煤和煤矸石為燃料的磚瓦燒結窯、耐火材料焙燒窯(電窯除外)、炭素焙(煅)燒爐(窯)、石灰窯、鉻鹽焙燒窯、磷化工焙燒窯、鐵合金礦熱爐和精煉爐等工業爐窯的企業,原則上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設有煙氣旁路的企業,自動監控設施采樣點應安裝在原煙氣與凈化煙氣混合后的煙道或排氣筒上;不具備條件的,旁路煙道上也要安裝自動監控設施。企業在正常生產以及限產、停產、檢修等非正常工況下,均應保證自動監控設施正常運行并聯網傳輸數據。各地對出現數據缺失、長時間掉線等異常情況,要及時進行核實和調查處理。(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配合)


 

35. 建設機動車“天地人”一體化監控系統。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省級、各省轄市機動車排放檢驗信息系統平臺建設,形成遙感監測、定期排放檢驗、入戶抽測數據國家-省-市三級聯網,數據傳輸率達到95%以上;各城市完成重污染天氣車輛管控平臺建設。(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公安廳、市場監管局配合)


 

36. 開展涉氣排污單位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監管。按照《關于開展2019年涉氣排污單位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監管的通知》要求,2019年10月31日前,各省轄市對不符合自動監控設施安裝條件、廢氣污染物排放量大、環境問題突出、采用自備電或轉供電方式供電的排污單位,完成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監管系統現場端安裝和聯網。(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37. 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加大執法人員培訓力度,2019年10月底前,各地應圍繞大氣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標準體系、政策文件、治理技術、監測監控技術規范、現場執法檢查要點等方面,尤其是秋冬季攻堅重點任務,組織開展培訓,提高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加強執法裝備建設,配備便攜式大氣污染物快速檢測儀、VOCs泄漏檢測儀、微風風速儀、油氣回收三項檢測儀、路檢執法監測設備等。大力推進智能監控和大數據監控,充分運用執法 APP、自動監控、無人機、電力數據等高效監偵手段,提升執法能力和效率。(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財政廳、市場監管局配合)


 

(九)實施綠色環保調度。加快推動我省工業企業綠色轉型升級,打造一批綠色環保工業企業典型,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引領綠色發展。


 

38. 綠色環保引領企業評選。采用企業自愿申報、地方推薦、省級復核、社會公示的程序, 2019年10月底前省生態環境部門會同發改、工信、財政、金融等部門通過資料審查、現場核驗等方式,完成綠色環保引領企業評選,并在官方網站等主流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


 

39. 嚴格落實激勵政策。嚴格落實《河南省綠色環保調度制度實施方案》(試行)要求,對綠色環保引領企業給予季節性生產調控和重污染天氣差異化管控措施、綠色信貸、審批支持、資金支持、優先參與電力市場交易五方面政策激勵,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起到示范帶頭作用和良好的政策導向作用。(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


 

40. 積極進行培育。各地建立生態環境專家服務團隊深入企業問診把脈,對不同類型企業,有針對性地提供指導服務,對治理水平高、工藝先進、排放績效小、生產產品優質高端、附加值高的工業企業,積極進行培育服務,建設綠色工廠,樹立行業標桿。培育對象應主動對標高質量發展要求,加快環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技術創新,不斷提高污染治理水平。(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


 

41. 開展企業幫扶活動。堅持開門納諫,每月組織開展1次企業服務日活動,聽取企業關于環保、產業等政策意見建議,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發揮各類行業協會、商會等作用,每季度開展1次行業協會綠色調研活動,加強企業間溝通交流,營造企業綠色發展氛圍;組織開展綠色發展培訓,幫助企業及時了解和掌握國家生態環境相關法律法規標準、政策措施等,提高企業綠色發展意識。(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場監管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堅決扛起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政治責任,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對照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各項任務,細化落實措施,厘清工作責任,將各項任務逐項分解到有關部門、排污單位,切實落實屬地責任。省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依據職責分工,對本部門所承擔任務細化、量化,指導各地落實任務要求,進一步嚴格措施,認真履行“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部門責任。各有關企業、單位要依法履行治污減排主體責任,確保治理到位、排放達標、管控及時。


 

(二)嚴格考核問責。制定量化考核辦法,以空氣質量改善程度、重點工作進展、各級督查反饋問題為依據,對相關政府、部門,實施通報批評、公開約談、專項督辦。省污染防治攻堅辦將定期調度各地各部門重點攻堅任務進展情況,每月通報各地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情況,針對重點任務推進落實不力、環境空氣質量目標未完成或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幅度排名靠后的市、縣政府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實施公開約談,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三)加大執法力度。各地各部門要圍繞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重點任務,系統安排部署執法監管工作,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大氣污染違法行為。重點查處污染防治設施缺失、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不能穩定達標排放、工地非法施工、機動車非法上路、黑加油站非法經營、散煤非法銷售以及在線監控造假等問題,特別是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要加密執法檢查頻次,嚴厲打擊不落實應急減排措施、超標排污等違法行為。要實施多部門聯合執法,落實信息共享機制,形成執法合力,切實傳導壓力,推動企業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四)加大財政支持。加大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支持力度,財政資金重點保障“三散”治理、工業污染源深度治理、燃煤鍋爐整治、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大氣污染防治能力建設等重點領域。做好大氣專項資金預算管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通過多種形式激勵支持企業實施治污減排,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幫助企業降低治理成本。落實好差別化電價政策,對限制類企業實行更高價格,根據實際需要擴大差別電價、階梯電價執行行業范圍,提高加價標準。鼓勵金融機構對大氣污染防治、清潔取暖和產業升級等領域項目提供信貸支持,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開展大氣污染防治領域項目建設。


 

(五)開展幫扶調研。針對重點攻堅任務落實不力、重污染天氣頻發、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達不到時序進度要求甚至惡化的市縣視情開展“點穴式”、“機動式”幫扶調研活動,幫助各地政府和企業共同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實行“拉條掛賬”式跟蹤管理,督促建立問題臺賬,制定整改方案;對“舉一反三”落實情況加強現場核實,督促整改到位,防止問題反彈。


 

(六)注重宣傳引導。各地要加大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宣傳力度,落實生態環境新聞發布機制,暢通社會工作參與生態環境保護渠道,充分發揮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等新媒體的作用,及時公布公眾關心的污染防治攻堅行動信息,積極宣傳我省采取的主要措施,尤其要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燃煤鍋爐拆改、餐飲油煙治理等與公眾社會密切相關措施的解讀,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0.842561s
久久久久国产一级毛片高清片,国内真实愉拍系列在线,午夜亚洲AⅤ无码高潮片在线播放,亚洲中文字幕高清有码在线,亚洲AV日韩精品久久久久久